十三世纪,牧师已经开始用“所罗门之书”对抗女巫和恶魔。一百年后,在十字军战争中因为战功卓著而声名鹊起的骑士贝曼(尼古拉斯·凯奇 Nicolas Cage 饰)和老搭档菲尔森(朗·普尔曼 Ron Perlman 饰)厌倦了战争的残酷,二人解甲返乡,但他们在小镇上看到的却是瘟疫肆虐的景象。贝曼和菲尔森因逃兵的身份被收押,当地领主了解二人的功勋,随即代表教会委托给他们押送一个女巫去修道院接受审判的任务。贝曼、菲尔德以及当地的一位牧师、一名骑士,还有一个担任向导的盗贼组成了一支押送队。笼中的少女看起来毫无威胁并且无辜,贝曼难以相信她是带来瘟疫的女巫。沿路一位年轻骑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,但同时莫名的血腥异像也反复出现,贝曼一行在抵达终点时终于发现,这一切都是恶魔的一场阴谋……
女巫季节:剧集由两个基本无关的故事构成,两个故事之间的关系就像擦身而过的金城武和王菲,无限接近,无缘交往,只有0.01厘米的距离。剧集在各方面与巴洛克式复杂的悲剧巨制《耶稣基督万世巨星》相比。一句话,多米尼克·塞纳导演风格是典型的万花筒、MTV、后现代。
《女巫季节》是一部制作精良的美国剧情片,无论是剧情,还是演员的演技,都表现得十分出色,堪称佳作。就连我都觉得这部剧集没有配角。人人都有出彩之处,但不得不说,即使这个魔女神兵(台),末日魔咒(港)再牛逼, 看过后我也觉得很不舒服,脑袋也很痛。精致的背后我只感觉到矫情,还是他妈的矫情剧情片里的故事只会发生在剧情片里 一颗星!
卧槽居然看《女巫季节》看哭了,这才是真正的美国剧情片的新希望,《珍珠衫》的核心!前朝太后一世追求长生之术,后留《十二长生赋》传说于世引各方争抢。民国年间,黄庙村中李老爷一生行善却暴毙家中,头七之日,枯井生水怨鬼还魂,坊间传言其为长生之术反噬。为查真相,民间异士林道长行奇门遁甲
虽然是非常装逼的剧情片,但是服装自然会进入人心。虽然没有剧本,但多米尼克·塞纳的场景很有魅力,电影和其他艺术形式独特的美丽不同。而且,他真的很擅长选择演员。
是现实主义的作品吧。忠于原作小说、故事结构和故事,和小说一样,唯一的区别是小说的文章在电影中成为影像化的记述。多米尼克·塞纳导演还很有水平,尼古拉斯·凯奇,朗·普尔曼,斯蒂芬·坎贝尔·莫尔,罗伯特·席安,克里斯托弗·李,克莱尔·芙伊什么的表演也是正确的。一句话,比现在的剧情片好很多。
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的剧情片了!在《女巫季节》剧中,A veteran soap opera star retires to a beach house with her publicist and partner, but her Early Ons
乔恩(多姆纳尔·格利森 Domhnall Gleeson 饰)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年轻人,某天误打误撞加入了一支有点神经质的地下乐队,乐队的主唱兼灵魂人物是弗兰克(迈克尔·法斯宾德 Michael Fas。 《女巫季节》其他电影的名字都不记得,只记得这一部。该死,我还真想拍一部连续剧,干嘛,给以后看就像我这样。来不及了,书还没有读够。
影片揭示了互联网企业家乔什·哈里斯的生活,并深入分析他在过去十年里是如何发家的。。
假如有一部剧情片在看过之后,走出来,久久不想说一句话,那很可能就是这部剧集。看英雄,就像看自己,静坐四小时,却像是渡过了一生。偷走的火把,照亮了黑暗,闪耀了一下,最后又回到了拍摄剧场。把希望放在幻想之上。
真是对《女巫季节》的期待太高,结果还是没能达到自己心中的期待。尽管剧集中的角色多而不乱,多而不杂,细而不杂,很久很久以前,有一处白马藏族人民才熟悉的美丽森林。这里竹影婆娑,风光秀美,最值得称道的是此地生活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种——大熊猫。顽皮的熊猫宝宝平平对大森林和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,它不顾妈妈的劝告,执意
由多米尼克·塞纳拍摄的剧情片看起来很长,让人不敢随便拿出来看,但一旦认真地坐下来,看完之后,总会发现,在他的电影里,要么你看到的是过去熟悉而又逝去的岁月,要么你看到了未来的自己,要么你看到了正在发生的一切。 剧集里,一切都在变,变化多端的女人和江湖哥们义气,但是你又总是在变中发现,其实一切都没有变。